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多举措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筹措下达各类资金30.69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来看,为支持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补贴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全区各地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八桂充”平台综合运营维护、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和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等工作,促进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在支持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方面,2022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筹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共26.9亿元,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扩大销量,实现新能源汽车年度销量“三连增”,总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据统计,近4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合计75.85万辆,占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总量的82.12%。
2024年,中央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对县域旅游景点、物流枢纽、高铁站场等充换电设施薄弱场景加大充换电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助力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自治区财政厅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兴安县、扶绥县纳入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范围,共获得资金7920万元,极大地推动了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审:孙捷铭
二审:韦 玮
三审:王平和
[ 编辑: 肖紫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