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TV—ZCBF—202212
二、项目名称:南宁广播电视台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三、公示期:2022年12月16日—12月18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葛村路25号南宁广播电视台,8楼802,资产管理组,0771-4712026,磨老师,倪老师。
五、详细情况
本次转让设备为南宁广播电视台固定资产,现已拆除存放在葛村路25号,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搬迁,运输费用及人员安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本次转让设备按现状转让,以现状交割,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本次转让设备分成两部分报价,A、B标设备均存放于葛村路25号。
六、转让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当在接到南宁广播电视台通知起3日内到葛村路25号南宁广播电视台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起1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受让标的产生的各项税费,交割完成后由受让方在5日内搬迁完毕。
3.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七、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交易所或转让方黑名单。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九、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报价最高者中标,若报价最高者在中标公示期结束、接到通知后3日内未与南宁广播电视台签定《资产转让合同》,则视其为放弃此次交易,报价第二高者中标,由其与南宁广播电视台签定《资产转让合同》。
1、请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交到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南宁广播电视台8楼802室,资产管理组,磨老师,倪老师,0771-4712026。
2、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指纹。如授权他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签名按指纹。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报价函一份,并盖公章且密封。
4、报价函盖公章且密封,如是自然人,则签名按指纹。
注:除报价函、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各1份。
十、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30-17:00(过时不候)
十一、现场踏勘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
附件1: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A标 | ¥ |
2 | B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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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 (投标人属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指印,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由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