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新命名36个城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宁市位列其中。
近年来,南宁市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首府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连续7年在广西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中保持A等行列,从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自2016年5月被列为国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以来,南宁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种植养殖—生产—销售—餐饮消费—垃圾处理”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种植养殖源头管控。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创新组建食品生产职业检查队伍,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成2个厨余(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遏制餐厨垃圾非法回流,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全链条闭环监管。
同时,南宁市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来抓,连续5年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食品检验量从2016年不足4批次/千人提升至2022年6.4批次/千人;建成集中仓和物流平台,开展学校食材集采集配,筑牢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屏障;打造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开发使用“食安八桂监管”App,探索推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小程序,建立食品安全智能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溯源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审:李斯维
二审:庞博
三审:唐彩红
[ 编辑: 老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