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广西进一步指导市县规范储备申报和管理产业园区专项债券,目前已组织发行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券,共安排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7市产业园区专项债券44.81亿元。2023年,广西共安排专项债券98.26亿元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23—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统筹资金9.37亿元,支持有关市县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具体包括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45亿元及自治区重点投资攻坚行动资金4亿元,支持相关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统筹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和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渠道,安排2.92亿元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等。
据悉,自治区财政厅还积极推动设立合作区建设投资基金,2024年计划统筹安排30亿元用于7家区直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广西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基金,以资本金方式注入自治区国有平台企业,重点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重点产业发展。
一审:李斯维
二审:庞博
三审:唐彩红
[ 编辑: 徐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