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艺术经济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2024年广西发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CGSQ-FY202404160367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陆万肆仟陆佰捌拾玖元整(¥464689元)
四、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公司必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制作经营和技术实施能力以保障合同顺利实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2、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人在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4、包装、密封: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 壹 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以示密封。
5、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南宁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
6、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
七、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24年4月25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
八、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韦彬雨 0771-5655488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