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景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贵公司为教学影视制作区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FY2023.141-3)的成交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成交单位:广西南宁市景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仟叁佰伍拾贰元整(¥491352元)
请贵公司在接此通知书后15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广西发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5日
[ 编辑: 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