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友诚文化传媒工作室:
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贵公司为《春天的旋律·2024》跨国春节晚会艺术表演经济服务(TV23.173-3) 的成交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成交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友诚文化传媒工作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请贵公司在接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南宁广播电视台
日期:2024年1月24日
[ 编辑: 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