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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游是道德更是法律的底线

2013年08月08日来源:法制日报编辑:吕瑾莹

  7月31日,中央文明委在京召开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奇葆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引导和推动人们强化出境旅游文明意识,提升文明道德素质,努力避免出现不文明旅游行为,以良好的言谈举止展现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风采。

  国民的文明素养本来是个社会问题,但近年来,随着出国旅游从一种奢侈享受变成普通百姓的日常活动,有关国人文明旅游的问题也逐渐从社会层面提升到了国家政治层面。客观地说,国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折射出来的是现代文明素养的缺失。毕竟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太快了,国人内在精神世界对文明的适应能力远远落后于外在物质世界对文明的适应能力。所以,文明旅游从根本上还是要重塑国人的精神世界。

  重塑国人的精神世界首先要弘扬法治精神。不可否认,中国是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相当一部分国人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还停留在相对初级的阶段,基本上表现为被动型守法,对有人管的法律就遵守,对没人管的法律就不愿意遵守;对明显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就遵守,对看不出直接责任的法律就不愿意遵守。被动型守法直接导致国人缺乏对法律发自内心的敬畏感,他们敬畏的是执法的权力,或者说敬畏的是权力,而不是法律。

  这种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表现在出境游上就是无视或随意触犯当地的法律,而这是中国游客境外旅游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事实上,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处理类似问题一直感觉都是最棘手的。本来保护身处境外中国人的合法权利是我国驻外使领馆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且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一向态度鲜明,措施强硬,而一旦出现国人违法在先的情况处理起来相当麻烦,因为遵守所在国(地区)法律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到寸理必争,寸步不让。所以,倡导国人文明出游,首先就应该强化国人的法治精神,培育国人的法律意识,让遵守法律从被动变为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重塑国人的精神世界还要培养国人的世界眼光。文明虽然是个统一的概念,但还是有国界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对文明的理解和认识是不一样的。比如对西方人来讲,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就是不文明,但在中国由于隐私意识没有西方人那么强烈,相反,尤其是男性还认为这是一种阳刚的表现,所以,大声说话在很多人看来就没那么可耻。还有随地吐痰,这也取决于不同人不同的卫生观。还有在旅游景点乱写乱画,也有一定的文化背景。虽然这些问题都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不像遵守法律那样的理所当然,但是国人必须调整心态,中国人既然已经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就不能囿于一国一地的狭隘思维,而要以开放的心态、世界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让自己真正地融入世界。

  4月2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我国的旅游法,这部法律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十一”是我国的旅游黄金周,法律在这一天实施足见立法者的良苦用心。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这条规定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倡导和推进国人文明出游,体现了法律的导向意义。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违反此条规定游客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但是旅游部门却可以据此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大旅行社也可以在合同中制定相关的条款,对那些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总之,现在文明出游已经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底线,守住这个底线,事关国家民族形象,也事关中国以何种心态和姿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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