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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有岗有编!广西招收2843名公费师范生

2024-06-14 10: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师范人才,今年广西将招收2843名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一、招生计划

  招生数量。今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2843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27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47名。

  培养院校。今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

  招生专业为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693名、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8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29名(定向义教学段325名、高中204名)、英语专业316名(定向义教学段212名、高中104名)、物理学专业398名(定向初中220名、高中178名)、生物科学(或生物技术)专业158名(定向初中102名、高中56名)、地理科学专业177名(定向初中105名、高中72名)、化学专业103名(定向初中58名、高中45名)、音乐学专业68名(定向义教学段58名、高中10名)、美术学专业62名(定向义教学段52名、高中10名)、体育教育专业66名(定向义教学段54名、高中12名)、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176名(定向义教学段146名、高中30名)、科学教育42名(定向中小学培养);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47名。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学前教育3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定向从教学段详见《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附件1)。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市、区安排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市、区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

  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考生应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4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考生需会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三、招生录取程序

  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

  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环节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语言表达。

  2.面试由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负责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或校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

  3.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小学教育壮语文方向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面试结束后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录取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2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复查备案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四、培养方式

  培养形式。学历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3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学籍管理。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定向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审:李斯维

  二审:庞博

  三审:符蔚

 

[ 编辑: 李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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