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的沈女士碰到一件烦心事,小区电梯上贴满了低俗广告,孩子一进入电梯,就照着广告念了起来。跟沈女士一样对此反感的业主不在少数,有业主表示这么低俗的广告就不应该进入小区,进入未成年人的视野。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流量红利逐渐显现,博人眼球成为了不少品牌眼中获取销量的捷径。争议,话题,热度三者密不可分,但不能完全划上等号。可对于低俗营销的策划者来说,只要其转发量和阅读量,分分钟达到“10万+”,那么被舆论谴责,实行“公开处刑”已变得不那么重要。笔者认为,营销可以没有声响,但不能没有下限。清晰的边界感,合适的分寸感,是品牌营销的良心所在,是受众满意的关键所在。品牌的自我约束,仅依靠自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法律和有关部门的“盯梢”,让擦边球没有地方可打。
《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2017年某鸭脖品牌的宣传海报中出现了令人不适的画面,并配上含有暗示性的广告词,“鲜嫩多汁,想要吗?”在网友的一片骂声中,此鸭脖品牌收到了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单,被罚款60万元。工商部门的处罚,让关注此事的网友连声叫绝,也从侧面反映出消费者对于低俗营销的坚决抵制。
一个品牌想要立得住,走得远,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洁身自好”,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切忌玩火自焚,触碰法律的底线,在低俗边缘疯狂试探。相关部门要做好严格的把关工作,对于不过审的内容坚决说“不”,把低俗扼杀在摇篮之中。法律要成为不良信息的“照妖镜”,让“污染”无处可寻,还未成年人一个清朗环境。
(作者:蔡小白 版权归老友网所有)
[ 编辑: 吴箬霏 ]